关于选取濉溪县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提取项目贷款购买财产一切险 保险单位的澄清公告
创建时间:2025-04-08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投标供应商资格第1条修改为: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分公司。(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投标供应商资格第2条修改为: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另同一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能同时进行同一项目投标。
开标时间顺延至2025年4月11日下午15:00。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特此通知。